文言文自九月一日后勿奏大辟案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审刑院、开封府,自九月一日后勿奏大辟案,止令中书拟定施行。军头司引见罪人,悉具犯由闻奏,送开封府决遣。兖州大辟囚送邻州处断。俟东封回日依旧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