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宗子不得称皇某奏
乃者宗子名御,皆云皇某亲,行于文疏曹署,此非避嫌自卑之道也。谨按《仪礼》曰:「诸侯之子称公子,公子不称先君。公子之子称公孙,公孙不得祖诸侯。」此自卑别尊之道也。又《礼记》:「公君有合族之道,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。」郑元注云:「族人皆臣也,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,自戚于君位,谓齿列也,所以尊君别嫌。」今宗子若以皇字为称首,从数为序亲,诚非卑别尊、不戚君位之义。又按《仪礼》「从父昆弟」即今同堂也,「从祖昆弟」即今再从也,「族昆弟」即今三从也。圣朝方崇敦叙,宜辩等威,其三从内,伏请依旧,其余各以祖祢本封为某王公子孙,则亲疏有伦,名理归正。
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殆知阁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