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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诗名句

读千年诗词 · 见万里山河

文言文

定承袭食封奏(贞元八年八月)

准贞元七年三月二十日敕节文,比来食实封人,多不依令式,皆身殁之后,子孙自申请传袭。伏请自今以后,并今日以前应食实封人,并一年内准式具合袭子孙官品年名,并母氏嫡庶,于本贯陈牒。如无本贯,即于食封人本任本使申牒。如合袭人有罪疾及身死者,亦限一周年内申牒。请立以次合袭人,仍俱家口陈牒,请附籍帐,本贯勘责当家及近亲。如实是嫡长,即与责保,准式附贯,然后申省。到后即取文武职事三品正员一人充保。

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殆知阁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