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议车服制度奏三〔宋〕李昉 · 人物资料 ↗准诏详定车服制度,请升朝官许乘银装绦子鞍勒,六品以下不得闹装,其鞯皆不得刺绣、金皮饰。余官及工商庶人,许并乘乌漆素鞍,不得用狨毛暖坐。其蓝黄绦子,非宫禁不得乘。士庶、军校乘白皮鞯勒者,悉禁断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