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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诗名句

读千年诗词 · 见万里山河

文言文

继母杀伤夫前妻子及妇以杀伤凡人论诏

刑辟之设,盖厚于人伦;孝慈所生,实由乎天性。矧乃嫡继之际,固有爱憎之殊,情或可原,法难共贯。今后继母杀伤夫前妻之子及其妇,并以杀伤凡人论。尝为人之继母而夫死改嫁者,不得占夫家财物,当尽付夫之子孙;子孙幼者,官司检校,候其成长,然后给之。违者以盗论。仍令有司颁行天下。
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