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州县官历子合书式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州县官批书南曹所给历子,敢漏一事者殿一选,三事者降一资。虽所部无其事,令式所合书者亦著其无,以相参验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