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二月至九月禁捕猎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方春阳和之时,鸟兽孳育,民或捕取以食,甚伤生理,而逆时令。自今宜禁民二月至九月无得捕猎,及持竿挟弹,探巢摘卵。州县吏严饬里胥,伺察擒捕,重寘其罪。仍令州县于要害处粉壁揭诏书示之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