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禁有司规致羡余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出纳之吝,谓之有司。倘规致于羡余,必深务于掊克,自非倍纳民租,私减军食,亦何以致之?宜追复其事,勿复颁行,除官所定秏外,严加止绝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