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监临物务官磨勘事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应监临物务京朝官及知州、军监、通判兼监物务者,替日令御史台晓谕,先赍御前印纸于三司,仍件析以闻任内所收课利,委三司磨勘增亏,条报差遣院,一依五月诏旨详定升降、堪何任使以闻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