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文武京朝官悉具乡贯年甲等以闻诏〔一〕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应文武京朝官委御史台取乡贯、年甲、出身、历任文状。如赴举时先于他州寄应者,亦明陈本贯,不得妄缪。足日以大策录进,今后除授者亦续供奏。其西川、广南、荆湖、江南、两浙人,勿充本道知州、通判、转运使并临莅公事,已差往者具名以闻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