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司理判官于邻近州府选充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诸道州府司理判官,比来悉以牙校为之,在其本部必有亲党,自今各于邻近州府选彊明历事者充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