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诫约同僚连署奏牍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朝廷选用贤能,分膺事任,必资公共,以副忧勤。向者联事同僚多不连署奏牍,自今并须同署,永为定式。其不合连奏者,听之;如事状显然而同官固执、不共连奏者,当行勘鞫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