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禁争讼恃高年为虚诞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悼耄之岁,刑责不加,斯圣人养老念幼之旨也。然则争讼之端,不可不省;奸险之作,抑亦多途。或有恃以高年、多为虚诞者,并从干德四年六月诏书从事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