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岭南摄官吏理稍有可取即选用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向者岭南阙官,多权以摄官处之,而多非其人。自今并令试问吏理,稍有可取,即选用之。三年无违阙,送赴京,当与出身叙录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