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削夺刘廷让在身官爵诏〔一〕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右骁卫上将军刘廷让,位居上将,任处边城,兼资统帅之权,制彼寇戎之境。而乃擅离治所,辄赴京都,不畏宪章,颇孤委寄。有司议罪,当在极刑。特行宽贷之恩,止降削除之命。所宜自省,知此优恩。宜除削在身官爵,送商州安置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