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岭南诸州官仓米勿粜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岭南管内诸州官仓米,先每岁粜之,斗为钱四五,无所直。自今勿复粜,以防水旱饥馑,赈贷与民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