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三司判官见本使仪范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国家并建官司,各有僚属,在班爵而既异,因名数以洞分,所宜奉承,岂可违越?自今三司判官见本使,各谨礼度,无失恭虔。每日内朝谒见,非咨事不得辄至本使庐中;朝罢,各赴本司视事,即不得于诸处辄行私谒。御史台专纠之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