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令转运司差强干能勘事人推勘刑狱公事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访闻诸州事应刑狱公事,若是州府受情,须至经转运司论讼。其间须富豪形势之辈,却于转运司请求司吏拣选州县将欲任满之人推勘。令逐路转运司今后并须使副亲自差强干能勘事人,不得更似日前,致有违越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