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开封府逃移人户归业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开封府逃移人户,令本县招携归业,倍加安抚。其坐家破逃挟冒佃者,限一百日陈首,只自今年夏秋依旧额起纳税赋;过限不首,本县令佐并本村大户、地邻户长、典押并当科责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