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左藏内库专副等自盗透漏罪罚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左藏内库专副、库秤、拣搯等,盗百钱已下杖八十,已上杖一百;一千已上徒一年半,刺面配忠靖指挥;五千已上流三千里,刺面配京窑务;赃满三十千,依监主自盗法处死。告捉者第给赏钱。秤司透漏减盗者罪二等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