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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诗名句

读千年诗词 · 见万里山河

文言文

禁约民取富人谷麦贷息不得输倍诏

古者立限田之制,以抑兼并;设常平之仓,用救凶歉。今宇宙至广,生齿实繁。阡陌之法,既经界而未定;豪强之族,尚狱市以兼容。累年以来,多稼不稔,蠢兹黎庶,阽于死亡。富者操奇赢之资,贫者输倍称之息,岁或小稔,复犹歉然。而横恣之家,责偿甚急。什一之税尚未及供,伏腊之资固已皆竭。使细民益困,大田卒莱,国计不能充,地利不尽出,职此之由也。宜令州县吏,戒里胥乡老,严察部民,有取富人家谷麦,贷息不得输倍;未输税,不得先偿私负。违者加罪。所在粉壁揭诏书示之。
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