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除岳州岁输鱼膏并禁商人私路贩易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岳州岁输鱼膏四千五百八十斤,斤纳七钱,并除之。商人贩易,不得辄由私路,募告者厚赏之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