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僧人失坠无祠部令祠部勘会出给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应僧人失坠无祠部、并经策试者,所在召住院僧二人保明无虚伪,具出家来历,夹名申奏,令祠部勘会出给。不得发遣僧人上京请领。若因巡礼,乞翻换祠部者听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