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三司判官主判推官等见本使仪诏〔宋〕宋太宗 · 人物资料 ↗朝廷设官分职,各有等威,名既不同,礼亦异数。自今令三司判官、主判、推官等见本使,并如郎中、员外见丞郎、尚书之仪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