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宜州蛮人招安事奏〔宋〕王钦若 · 人物资料 ↗宜州蛮人,昨五月初出招安,不旬日即叛扰。夷性无厌,习知朝廷多释其罪,故急则来归,缓则叛去。望令喻献可、曹克明等,自今俟得蛮人情实即遣,悉以虏口资财付被劫家。歃血重誓,即许招安。如已招安,再有惊扰,即责克明等再往捕讨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