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令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具发解条贯以闻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朝廷为官择人,设科待士,当惩滥进,方尽至公。应两诏诸道州府进士、诸科举人发解及贡院考试条贯,宜令翰林学士、中书舍人参议,先具发解条贯以闻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