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京朝官于吏部投状叙绯紫者结罪保明以闻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京朝官于吏部投状叙绯、紫者,须牒问刑部、大理寺,会问有无停殿,审官院历任中有无父母忧制,将出身已来文字磨勘,委合得章服,别无虚诳,结罪保明以闻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