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令三司大事合降敕者乃奏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国家择能于朝,分掌邦计,财用出纳,自有常规,宜任攸司,庶无阙职。自今三司有大事合降敕处分者,仰三部职官同商度,可为永制,乃得闻奏。如施行后复有不当,必重行朝典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