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勾院点检三部公事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勾院今后点检得三部公事,先会问逐部,如已曾行遣,即不得具劄子进呈;若勾院自点检得显有不当,方得举奏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