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令尉考第降罚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考功所较令、尉考第折除外,如两度不获劫杀贼,降考一等,今后从初。县尉失职,三限未满间,交与县令捕捉,即据逐人所管目数,分两处书罚,各降考第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