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选本路京朝官任河北诸州通判等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京朝官任河北路诸州通判、盐场务及幕职、州县官,其令选乡贯在本路、历任无赃罪者充;其当入川峡、广南者,即授以边州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