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京朝官使臣犯罪论决讫具罪名申报诏〔宋〕宋真宗 · 人物资料 ↗京朝官、使臣犯罪论决讫,有司具罪名报审官、三班院。其官吏犯赃私罪被推者,勘事官具有无举主以闻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