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乞许配罪人父母妻子免同行奏〔宋〕吕夷简 · 人物资料 ↗按《编敕》,配罪人,父母妻子不欲同行者亦听。其有并一房家累部送赴阙者,未有著令,极有老幼驰走,以至夭殁。望自今当配送者,长吏召问,如不愿同行者,听。若不至强梁者,止决配近州。情重,与乡里为患,不可留者,部送京师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