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宜州土丁事奏〔宋〕熊本 · 人物资料 ↗知宜州和斌、通判黄陶相度宜州思恩、天河、河池、龙水等县所管土丁七千余人,遇有贼盗缓急,可以追呼,兼普义、德谨、思立、镇宁四寨控制蛮贼所出入路。欲令所属县编排土丁,分作都分,除逐隘旧防托土丁外,各增三十人,其非防托者,遇有盗入省地,并许缘边县及州追呼,遣人部领,会合捕杀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