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乞以富弼配享神宗庙庭议
按《商书》:‘兹予大享于先王,尔祖其从与享之。’《周官》:‘凡有功者,铭书于王之太常,祭于大烝,司勋诏之。’国朝祖宗以来,皆以名臣侑食清庙,历选勋德,实难其人。恭惟神宗皇帝以上圣之资,恢累圣之业,尊礼故老,共图大治。辅相之臣,有若司徒、赠太尉、谥文忠富弼,秉心直亮,操术闳远,历事三世,计安宗社。熙宁初访落,眷遇特隆,匪躬正色,进退以道,爱君之志,虽没不忘。以配享神宗皇帝庙庭,实为宜称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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