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吏部拟注郝京不当废条引例奏〔宋〕韩忠彦 · 人物资料 ↗吏部奏钞拟注江宁府司录参军、前刑部法直官郝京试大理司直,不坐条而引例。既有著令,自当奉行,岂可废条用例?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