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皇太妃应定典礼等事奏
奉圣旨,皇太妃应定典礼仪卫等事,令翰林学士、给、舍、尚书礼部、太常寺同共以故事详定闻奏。比附参酌,定到格目。看详皇太妃生日,止有皇帝所奉礼物,别无太皇太后所赐,止合称‘奉赐’,已于格内贴正外,其兴龙节、坤成节、皇太后生辰排当所称‘奉赐’,即系总称,合存‘奉赐’两字。今除已依先降朝旨,将生日节序物色减定外,有取会到皇后合大礼宣赐、太史进历日等,即不系生日节序事,元不准朝旨详定,今来若行修定,称‘进’及‘赐’之类,即合降旨施行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