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栾城集·孙升监察御史可殿中侍御史告词〔宋〕苏辙 · 人物资料 ↗敕具官某:朕方共默不言,责成于有司。正赖耳目之官,别白忠邪,论辩得失。言而中理,则予汝嘉;不幸而失,予不汝咎。尔为御史,期年于此矣。察其所为,忠悫不回。以次而迁,庶尽其用。尔其深识朕意,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安意肆志,无悼后害。可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