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申三省论张颉状
右,辙累曾上言,除张颉户部侍郎不当。窃闻第一状曾蒙朝廷降付三省,进呈不行。辙寻博采众论,得颉历任处置乖方,伤财败事迹状非一。遂两具论奏,皆留中不出。伏惟皇帝陛下、太皇太后陛下,求贤惟恐不及,去奸惟恐不速。如颉之阴崄暗谬,少见其比。二圣之明,不容闻而不去。窃料圣意必以重违大臣之议,是以迁延至此。至于执政诸公,上承二圣拱默仰成之托,百官进退,开口而定。岂不欲进贤退奸,率由公议,以无负付嘱之重?颉之无状,惟患不闻。若果闻之,势无必用之理。辙所上第一状,已经台览。后来二状,谨缮写缴连申上。伏乞考其事实,裁酌施行,少慰公议。谨状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