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弹刑部官无任责之心奏〔宋〕杨畏大理寺近断邵武军妇人陈阿等,案上,刑部郎中杜纮议,以为不当。奉诏下御史台详审定度。案刑部自侍郎崔台符以下凡四员,而纮独献议,余官无所可否,但据状申都省。台符本法吏,陛下擢置近列,不思报效,循默苟简,无任责之心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