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山谷全书·外集·答僰道尉三〔宋〕黄庭坚 · 人物资料 ↗适者极道古人之义,而足下终不察,岂不肖之贪鄙污陋素闻于世邪?物有可以取,则管仲与鲍叔贾,分财多自与;有可以无取,则王阳不贪西邻过墙之枣。物有可以与,则孔子与原宪粟九百;有可以无与,则靳于子华之母请粟。故曰:可以无取,取伤廉;可以无与,与伤惠。二者俱失。足下一举而使彼己俱失之,窃以为过矣。《易》曰:‘初筮告,再三渎。’足下深思此义,断之可也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