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高阳关路安抚司与沿边安抚司密切商议北界事宜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近北界刺两属人户充军,致人户逃避来雄州存泊,及探到事宜甚盛。仰高阳关路安抚司,今后有沿边安抚司关报到北界事宜,及理会两属人户,辨正疆封,以至榷场利害、塘水增损,或沿边安抚司处置未当,淹久未决,并须速行公文,密切商议,不得辄分彼我,务要协心,从长济务。或所见不同,各有对执,即具利害以闻,亦不得迁延观望,致失事机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