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谎报灾荒诈匿税数从严断处诏
皇祐新编《京东一路敕》:积水灾伤田,其人户如不系灾伤,并元种不敷地亩,一例披诉,并当严断。地邻知情盖庇,科不应为重。所隐户下税数,勒尽元数送纳,不在减放之限。仍许诸色人告首,据所欺隐并元种不敷地亩打量,如告首一亩以上至十亩,赏钱五千;十亩以上至一顷赏钱十千;每一顷增五千,至百千止,以犯人家财充。如不足,于知情邻人处催理。或告数户,各据逐户顷亩给赏。其本户如欺隐已经妄破税物,计赃重者,从诈匿不输律条定断,条内增赏钱一倍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