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制科入第三等进士第一人及第者一任回依例与差遣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今后制科入第三等、进士第一人及第者,一任回,更不与升通判差遣,及不试充馆职,并令审官院依例与差遣。余如嘉祐诏书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