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谕贡院下第进士具姓名闻奏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南省下第进士五举、诸科六举曾经御试,进士六举、诸科七举曾经省试下者,年五十以上,内三路者特各减一举,具姓名闻奏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