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答王韶请借钱耕种荒田奏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秦凤路经略司借支封桩钱三万贯,委王韶募人耕种,仍预行摽拨荒闲地土,不得侵扰蕃部。如封桩钱已系转运司支借,收籴斛斗,亦仰先次拨还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