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升朝官不得以加恩等回授亲属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升朝官除南郊赦封赠父母外,不得以加恩、转官、服色之类,回授及封赠有服、无服等亲。其前后体例并罢之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