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请全户荒地逃田须相保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自今州县如有荒地、逃田召人请射或归业,有连状分请全户地者,田须相保,如起纳税人逃亡,同保人认纳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