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许庆州作过兵士归首不问罪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庆州作过兵士除招安捉杀外,残党尚未歼剪,除见作首领及手杀邠州三使臣命官之人不赦外,余并许归首,更不问罪。如能自相并杀赴官,每杀到首领一名,与近上班行安排,更支赏钞五百贯文,三名以上支赏外,更等第优与安排。诸色人如能用命或设方略捉杀到贼人,并比类上项指挥酬奖,以上合转资,仍依编敕施行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