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麟府州归投蕃部所给口食且减半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麟府州归投蕃部,前以新附,储蓄未充,所给口食,如合住支,可且减半,至来年十月罢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